律师简介更多>>

吴美峰,男,1975年11月出生,汉族,籍贯:福建省寿宁县 2005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 2006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次年执业。先后在: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福州市)、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福州市)以及现在的泰辉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8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资格。 从执业以来至今,本律师每年办结... 【详细介绍】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医疗纠纷 >

3小时不抢救致病人死亡 医院6万元和解

来源:寿宁县律师网  作者:寿宁县律师  时间:2014-06-04

 

  病人在医院暴毙,死者家属称医院救治不及时,聚集医院门口讨说法。昨天,记者致电事发的石龙某医院,医院方面承认了湘籍病人周XX在医院死亡的事实,并称已经和患者家属协商进行了和解。

  进医院3小时后才抢救

  据死者家属秦小姐介绍,5月12日凌晨1时许,周XX突然肚子痛,在老婆陪同下来到了石龙镇某医院一个门诊部。该门诊部检查了30多分钟后,发现周XX病情严重,要求其立即转院到某医院石龙总部。当日凌晨1时3 0分前后,周XX被急救车拉到了石龙某医院总部。

  据周XX老婆称,来到某医院石龙总部后,医院一直没采取急救措施,只是给她老公打了两瓶点滴。当日早上5时许,周XX开始口吐白沫并带有血,这时某医院才把周XX推进急救室进行抢救,并要周XX老婆在急救手术单上签名,到早上6时许,某医院又要求她再度在急救手术单上签名。7时许,医生告诉她,周XX已经身亡。

  周XX老婆开始怀疑医院是诊断不及时导致其丈夫死亡。她告诉记者,从凌晨1时30分左右进入医院,到早上7时被告知死亡,只有早上5时到7时这段时间医院在进行抢救,“前面3个小时,医院什么都没有做”。

  周XX老婆还告诉记者,从进入石龙某医院到其丈夫死亡期间,医生给其丈夫诊断出4种病,开始称周XX患有胃病,在早上5时后称其病为内脏出血,后来又说是肝硬化,最后说周XX的死亡原因是肝癌晚期导致大量出血。

  6万元双方协商和解

  12日,病人家属从湖南衡阳老家赶到石龙某医院,同医院进行了沟通,并要求复印病历单。13日上午,医院告诉死者家属,医院决定只免除死者医疗费用500元和报销其亲属车费,并称医院在此事中没有任何医疗责任。

  据秦小姐介绍,因为某医院救治不及时,造成她亲人怨死,而且事后医院不承认所犯错误,事情不能得到很好解决,她在无办法的情况下,才作出在医院门口用横幅讨说法的事情。

  13日下午6时许,死者家属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与医院和解了,医院方愿意赔偿6万元给死者家属。

  昨日上午,记者致电石龙某医院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表示,医院愿意出6万元,并不是用于赔偿,只是出自人道主义援助。他还表示,某医院在此事件中,没有医疗过错。

  至于医院是否有拯救不及时,医院负责人说,死者快到凌晨2时送来的,送进医院后,医生给其进行了休克治疗和止血,最后对病人进行输液,这些都是抢救措施。据这位负责人确认,12日早晨6时55分,周XX在医院死亡。

寿宁县律师网

QQ在线

在线咨询

41102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