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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美峰,男,1975年11月出生,汉族,籍贯:福建省寿宁县 2005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 2006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次年执业。先后在: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福州市)、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福州市)以及现在的泰辉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8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资格。 从执业以来至今,本律师每年办结...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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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新娘有风险 且行且珍惜

来源:寿宁县律师网  作者:寿宁县律师  时间:2014-06-05

 

  某团购网站近日推出一个抽奖活动,去越南相亲且在一年内结婚,有机会报销往返路费。记者某日登录该团购网站发现,这一抽奖活动已下架。但此事引发的关注却没有降温。去越南找新娘,这事有没有法律风险?

  有媒体将团购网站的抽奖活动解读为赴越“团购新娘”,这与该网站的宣传是不一致的。如果存在“团购新娘”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团购新娘”有可能涉及拐卖,也有可能涉及婚姻诈骗,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我国禁止成立涉外婚姻中介机构。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陈士渠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针对一些网站和中介机构打着介绍涉外婚姻的旗号非法盈利的行为,公安部将会同外交部、民政部,严厉打击这种非法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郑XX接受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通过哪种方式认识,缔结合法婚姻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我国,法律反对买卖婚姻,被强迫一方有权撤销,认定买卖婚姻的前提是一方不愿意。

  近年来,我国曾多次发生轻信网上虚假信息和宣传,携带财物赴越娶妻,或花钱买妻,结果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的案例。

  一位在越南呆了5年的网友小朱在某论坛网站发帖表示,越南女孩选择外嫁的主因是:“不仅拥有不错的生活环境,更重要的是前往这些国家的越南新娘能拥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每年都可以寄大量的钱给父母。”近年来,由于宣传误导,一些越南女孩子嫁到中国后,发现与想象中的生活相去甚远,于是选择逃婚或是悔婚。受利益驱动,越南也出现了骗婚的女孩子。他呼吁大家理性对待,避免悲剧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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